关于2008年五一”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根据国务院通知,学校确定清明节、“五一”节放假安排如下:
一、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08年4月4日至4月6日,共3天。具体安排为:2008年4月4日(星期五)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六)、4月6日(星期日)为公休日。教学单位4月4日至4月6日三天停课。
二、“五一”节放假时间为2008年5月1日至5月3日共3天。2008年5月1日(星期四)为法定节假日,将5月4日(星期日)的公休日调至5月2日(星期五),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教学单位5月3日的教学活动正常进行,5月4日(星期日)的教学活动按5月2日(星期五)的安排进行。
特此通知。
关于2008年五一”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发布: 2008-4-08 20:42 | 作者: webmaster | 来源: 本站原创 | 查看: 43次

